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考試暫由各省(區、市)提出並組織實施。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認知、心理素質、外貌、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師基本素質,以及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基本教學技能。
教師資格證的其他規定。
筆試主要考察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知識、科學文化素養、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傳授學科領域的基礎知識、教學設計實施評價的知識和方法,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筆試主要采用機考和紙筆考試。計算機考試和紙筆考試的範圍和規模根據各省(區、市)的實際情況和條件確定。
參考以上內容?東勝區政府-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