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乘客乘坐車輛時不系安全帶,應自行承擔罰款責任。
壹.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乘客乘坐車輛時不系安全帶的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罰款責任。
二、原因分析
乘客不系安全帶是違法行為,不僅會對自身安全造成潛在威脅,也會對其他乘客和司機造成安全隱患。因此,乘客有責任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乘客不系安全帶是有責任的。這意味著,乘客乘坐機動車不系安全帶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乘客不系安全帶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這意味著罰款應該由乘客自己支付,而不是由司機支付。
第三,司機的責任
雖然司機有責任保證乘客的安全,但司機不能代替乘客承擔罰款的責任。如果乘客沒有系安全帶,司機可以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但罰款要由乘客自己承擔。
總而言之:
不系安全帶的乘客應該被罰款。司機有責任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但不應該代替乘客承擔罰款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