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仲裁的概念

仲裁的概念

仲裁的概念是仲裁是自願仲裁,不同於訴訟等強制仲裁。

仲裁又稱仲裁,是指爭議雙方自願將爭議提交給不相關的第三方進行判決或裁決的法律制度。在現實生活中,當人們的合法經濟權益受到損害時,他們必須尋求解決辦法。仲裁是解決糾紛、保護合法權益的重要方式之壹。

更多信息如下:

仲裁也叫仲裁。合同糾紛仲裁是第三人根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者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依法對合同糾紛進行仲裁,以解決合同糾紛的壹種方式。仲裁是現代國家普遍建立的解決糾紛的法律制度。仲裁合同糾紛是各國商業活動中的壹種常見做法。

根據我國《仲裁法》規定,通過仲裁解決的爭議壹般限於經濟貿易、海事、運輸、勞動中發生的爭議。因人身關系和與人身關系有關的財產關系產生的爭議,不能通過仲裁解決,依法應當由政府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也不能通過仲裁解決。

如下所示:

它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在經濟糾紛發生地,由雙方當事人選擇約定的仲裁員進行仲裁。

仲裁員的仲裁決定與法院的判決對當事人具有同等效力。壹方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另壹方可以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壹方不履行仲裁決定的,另壹方有權向法院申請執行。

社會團體仲裁。即當事人約定,現在或者將來發生的某些經濟糾紛,由社會團體內部設立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該仲裁裁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國家行政機關仲裁,即國家經濟組織之間的經濟糾紛由國家行政機關設立的某些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而不是由司法機關審理。

  • 上一篇:中國外交部的組織有哪些?
  • 下一篇:專科生留學攻略:開啟碩士學位新篇章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