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調解方式如下:
1.當事人可以書面或者口頭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爭議事項、申請調解的理由和時間。
2、調解勞動爭議,應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事實和理由,耐心疏導,幫助他們達成協議。
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仲裁法
第十壹條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調解員應當由公道正派、聯系群眾、熱心調解、具有壹定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擔任。
第十二條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爭議事項、申請調解的理由和時間。
第十三條調解勞動爭議,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陳述事實和理由,耐心引導並幫助其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