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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可以由別人代替嗎?

1.可以代為辦理勞動仲裁嗎?

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勞動仲裁活動,在委托書中寫明各自的代理事項和代理權限,如代為申請勞動仲裁、收集法律文書、參加法院審理等。

根據民事訴訟法,我國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包括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組織推薦的公民。有特殊情況不能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即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可能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認為不適宜擔任訴訟代理人的人。

第二,法律規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可以找人辦理勞動仲裁,但是在找人辦理勞動仲裁的時候,最好找律師等更專業的人,這樣代理會更順利。對於辦理勞動仲裁的具體情況或者辦理勞動仲裁的要求,想了解更多可以和律師在線壹對壹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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