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火災的判定標準是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造成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2.較大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3.壹般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壹條
消防救援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並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
火災撲滅後,發生火災的單位和有關人員應當按照消防救援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資料。
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根據火災現場勘驗、調查和有關檢驗鑒定意見,及時作出火災事故認定,作為處理火災事故的證據。
發生重大火災後如何賠償?
1.相關規定中侵犯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賠償數額的確定侵犯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按照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所獲得的利益予以賠償;侵權人遭受的損失和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侵權人與被侵權人未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2、人身損害賠償範圍的有關規定,因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和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
3、同壹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相關規定,可以確定相同數額的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