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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酒類條例

法律分析:重慶市文明辦、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農業與農村委員會、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召開加強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提出禁止村民辦喬遷、開業、開工、滿月、壹周歲、生日、升學、參軍等。原則上不允許宴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平等。

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恪守信用。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公序良俗。

第九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

第十條民事糾紛應當依法處理;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俗,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第十壹條其他法律對民事關系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十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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