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贊助參保:受助人員持有效身份證明、城鄉低保、五保或重點優撫證件在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參保繳費,經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和區縣民政局核對身份無誤後給予補助。受助人只需繳納個人需要繳費的部分即可參保;
2.門診援助。普通疾病治療由救助對象憑社會保障卡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享受救助。重大疾病門診化療、透析、輸血需向戶籍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或街道/鄉鎮民政申報;
3.住院援助。醫療機構確認需要住院治療的,救助對象可憑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明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享受救助。
重慶大病救助需要具備以下條件才能申請:
1,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城市三無人員,政府供養的孤殘兒童;
2.因病導致日常基本生活實際消費支出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貧困家庭;
3.上述救助對象需具有當地戶口,參加城鎮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並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由醫保報銷。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七條。
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相關證明材料,並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進行審核,並將相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行政審批機關在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時,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裏訪問、信函往來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和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