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重視幹部隊伍建設,實施黨章規定的政治、組織、作風、紀律方面的教育和管理,建設壹支政治堅定、思想認同、素質優良、作風優良的幹部隊伍。黨政機關要把幹部建設作為加強黨政機關領導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予以重視,努力實行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的幹部建設和管理。
此外,《黨政機關領導成員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黨政機關領導成員應當具有正確的政治觀念、堅定的政治立場、過硬的政治素質、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良好的政治作風、領導能力和職能能力、較強的執行力。
以上是關於,要堅持以憲法和黨章為根本原則,充分發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管理條例》和《黨政機關領導成員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精神,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高幹部隊伍建設水平,以更多優秀領導成員推動黨和國家事業不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