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普通專科考試課程不少於15,總學分不少於70學分;本科專業理論考試課程不少於20門,總學分不少於125學分。
擴展數據:
自學考試通過積累學分逐步完成學業。學習者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完成畢業論文或其他教學時間任務。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準予畢業並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歷由國家承認。
壹般情況下,自學考試每年至少安排兩次,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每年至少安排壹次。考慮到專業課的學習規律,各門課程的考試安排保持相對穩定。
自學考試的考試時間主要安排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前半部分安排在4月下旬的第壹個周六日,後半部分安排在10月下旬的第壹個周六日。
自考有統壹的畢業時間,壹般在每年的6月和12月。
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由各省考委發放,考官所在院校會簽。為體現國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自2003年起,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由國考委統壹制作。
中國教育考試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規定
中國教育考試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系統
中國教育考試網-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