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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公積金提取代理處

法律分析:1。提取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提取本人銀行卡原件。

3.提取人應當填寫《舟山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現場填寫並簽字)。

4.委托代理的,且代理人與委托人是夫妻、父母、子女的,代理人可憑結婚證、戶口本、雙方身份證原件辦理提取公積金手續,但提取金額必須計入公積金所有人銀行卡。

5.委托本單位代理人的,應將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銀行卡原件交給代理人,代理人提取公積金前應同時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但提取金額必須計入公積金所有人銀行卡。不允許其他人替他處理。

6.代理人提供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取款金額可轉入委托代理人銀行卡。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管理遵循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專戶存儲、財務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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