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8681404
法定工作日
(夏季:5月1-9月30日)8:00-12:00,15:00-18:00。
(冬季:65438+10月1—次年4月30日)8:00-12:00,14:30-17:30。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長江北路116號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1樓
擴展數據接受條件:
(壹)勞動者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對同壹原因引起的集體投訴,投訴人可以推薦代表進行投訴。
(二)投訴由投訴人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提交。寫申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當場制作筆錄,申訴人當場簽字。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在受理之日進行調查處理。
1,兩年內發生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
2、有明確的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侵害。?
3.屬於勞動保障監察範圍,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管轄。
(四)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投訴超過兩年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自受理投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投訴人。期限超過兩年的,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終止之日起計算。
屬於勞動保障監察範圍但不屬於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管轄的投訴,應當告知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提出。
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株洲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