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主合同不成立。定金合同是否有效?

主合同不成立。定金合同是否有效?

壹、主合同不成立,首付款合同是否有效?

1.主合同不成立的,定金合同無效。存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合同是從合同。除了約定的定金,其他定金合同不能獨立存在,始終依附於主合同。

(2)存款合同相對獨立;

(3)定金合同是壹種實踐合同。定金合同雖然是從合同,但其相對獨立性決定了定金的性質,定金不取決於主合同的性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6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587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

二、定金合同成立的條件是什麽?

存款合同成立的條件:

1.當事人就定金擔保的內容達成壹致,即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壹致,這是合同成立的必要程序。任何合同都要經過要約和承諾的過程;

2.采取書面形式。存款擔保合同是壹種重要的合同,法律要求存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定金擔保合同應當明確記載定金的性質、數額、交付期限等依法應當記載的內容。

  • 上一篇:鐘點房開了四個小時提前三個小時退房不能退款嗎?
  • 下一篇: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收入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