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獨立、平等、自衛、管轄。義務:不侵略別國,不幹涉別國內政,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
主權國家是獨立處理國內和國際事務,不受其他國家幹涉或限制的國家。主權國家是有固定領土、壹定人口、壹定政治組織形式和主權的政治單位。
在國際法中,主權國家是壹個無形的法律實體,它對壹個地理區域擁有主權,並由壹個法律制度來代表。主權是壹個獨立國家的象征。
主權國家是指有固定領土、壹定數量居民、壹定政治組織形式和主權的政治單位。在國際法中,主權國家被定義為壹個非物質的法律實體。
根據國際法,它對某些領土擁有主權,並由壹個合法政權行使主權。主權可以分為國內和國際兩個方面。主權國家是國際社會最基本的成員。
主權概念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在法國哲學家讓-皮埃爾·布爾丹的著作中。對皮埃爾·布爾丹來說,主權是“屬於共和國的絕對和永久的權力。”主權不在個人,而在國家,所以主權是永久的。
主權是“主權者獨有的特征,主權者無論如何不能屈從於他人的命令,因為只有主權者才能為下屬制定法律,廢除已經制定的法律,修改過時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