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業服務壹般包括哪些內容?
答:住宅物業服務的內容應當按照住宅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執行。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的規定,物業服務是指對房屋、配套設施和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以及維護相關區域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壹般來說,物業服務包括綜合管理、房屋及設施的維護管理、公共秩序的維護、保潔服務、綠化管理、裝修管理服務、停車管理服務等。
壹般的物業公司可以服務任何小區嗎?
答:不,要看成績。物業公司有三個層次。壹級資質物業公司可承接各類物業管理項目,二級資質物業公司可承接30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項目,三級資質物業公司可承接20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項目。
提前交物業費有法律依據嗎?
答:根據規定,物業管理公司不得違背業主或者使用人的非業主意願提前收取費用;經批準可以預收的,預收期限不超過6個月。對此,如果物業公司不能出示政府行政部門的批準文件,可以拒付。
業主是否有權檢查物業管理企業的收支情況?
答:不能,只有業主委員會才能請相關審計部門審計。因為普通業主不具備專業的財務資質,即使是專業的財務人員也無法以個人身份提供合法的審計證明。
房子有質量問題,業主可以拒絕交物業費嗎?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8-08-02。請以目前實際購買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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