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將房屋改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除符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商業住宅”必須得到有利害關系的業主的同意,這些業主不僅指“同壹建築物內的其他業主”,還包括“其他建築物內受影響的業主”。這是妥善處理相鄰關系、充分尊重相鄰權利的具體體現。如果相關業主不同意,即使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不禁止,也不能將房屋改作經營性。
純住宅辦公申請程序:征得居委會或業委會同意;填寫申請書並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只要期間居民無異議;居委會或業委會蓋章通過,有的地方需要街道辦事處辦理;申請公司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登記註冊的,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體經營,也可以在家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