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兩個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實務。初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壹大綱,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提出並實施,壹般應按專業類別采取。
初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實務》。其中,“安全生產實務”為專業科目,分為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含消防安全)六個專業。考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其中之壹。
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共四科:公共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專業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含消防安全)。考生可在報名時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壹個。
初級註冊安全工程師入職要求: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本科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