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壹級保護動物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分類。《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九條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分為國家壹級保護動物和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兩種,並對其保護措施作出相關規定,但法律地位是相同的。
《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九條: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分為國家壹級保護動物和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兩種,其他條款規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但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於1988 12 10經國務院批準,由林業部、農業部於1989 14公布實施。
國家優先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分為壹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名錄及其調整,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公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法》
第壹條為了保護野生動物,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