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裏的壹個車間或者壹個部門,可以獨立進行核算,所以是壹個核算主體,但是在法律上,不能以法人身份參與活動。
相反,任何主體,只要在法律上被認定為合法主體,就必須具備會計主體資格,比如公司、企業。
也就是說,只要是經濟上獨立的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都可以成為會計主體。《會計法》總則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依法辦理會計事務。換句話說,只要是相對獨立的機構,就可以成為會計主體範圍廣泛的會計主體。
《會計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必須依照本法辦理會計事務。”因此,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包括企業的分支機構)都是會計主體。
壹般來說,只要是法人單位,無論規模多大,采取什麽樣的企業組織形式,都必須有自己的會計工作,成為獨立的會計主體。但是,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律主體。比如合夥活動不需要法人資格,所以不是法律主體,但是合夥活動必須有自己的會計,從而使其成為會計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