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代理人考試的具體內容:
考試每年舉行壹次,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命題範圍以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包括以下科目:
(壹)專利法律知識:
(2)相關法律知識;
(3)專利代理實務。
專利法律知識部分包括專利制度概述、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專利申請文件的要求、申請專利權的程序和步驟、專利的申請和審查過程、專利申請的復審和專利權的無效宣告、專利權的實施和保護、專利合作條約和其他與專利有關的國際條約、專利文件和專利分類(4章。
涉及的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專利審查指南》、《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專利合作條約》、《外觀設計國際分類》、《布達佩斯條約》、《優先權審查辦法》。
考試為閉卷考試,采用計算機化考試方式。
考試實行全國統壹評卷,評卷的組織協調工作由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承擔。三年後的考生。
如果所有科目考試合格,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考試後頒發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