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專門處理離婚案件的律師事務所

專門處理離婚案件的律師事務所

法律分析:北京嘉裏律師事務所作為壹家專門從事離婚訴訟的律師事務所,創造了獨特的訴訟案件流程管理體系。從咨詢到結案,每個案件都經過了35道標準化流程。什麽時候簽代理合同,什麽時候立案,什麽時候準備證據材料,什麽時候提起訴訟,案件的每壹步都壹目了然,讓當事人及時了解案件進展,沒有慌亂,也讓家庭律師準確掌控案件的每壹個關鍵節點。北京家事律師事務所擁有30余名婚姻家庭律師,創始合夥人、主任律師易毅深耕婚姻家庭法律服務領域10余年,在業內享有較高的專業聲譽。不僅有從事審判工作20年以上的原高級法官,還有許多從事審判工作10年以上的資深家事律師。所有出庭律師均辦理過至少100件婚姻家庭案件,在大量家事案件的經驗下積累了深厚的專業技能和豐富的審判經驗,實時掌握全國婚姻家庭審判的整體趨勢,熟悉不同家事法官的審判風格,能夠準確把握案件發展方向,對案件結果有很好的了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9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上一篇:城市戶口可以買農村宅基地(郊區)使用權嗎?
  • 下一篇:租客不搬公司註冊地址-法律知識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