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鄭波抵制行動是調整勞動關系、確定勞資雙方權利義務的基本法。這些法律條款規定了工會、雇主和雇員之間的關系,並保護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勞動法》對勞動關系的規定如下:
《勞動法》第壹條規定,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規定,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