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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準確定義開關電源?

《供電業務規則》第二章第十四條電力用戶不得自行切換供電。在公共供電設施尚未到達的地區,供電企業經該地區有供電能力的直接供電用戶同意,可以委托附近電力用戶轉供電,但不得委托重要的國防和軍事電力用戶轉供電。

當用戶要求的電壓等級不在上述範圍內時,應采取變壓器措施加以解決。當用戶要求的電壓等級為110 kV及以上時,其受電裝置應設計為終端變電站,方案需經省級電網運營企業批準。

擴展信息(1)低壓用戶供電系統及其設施:公共配電變壓器二次出線套管外引線至低壓用戶計量充電點範圍內的供電網絡及其連接的中間設施。

(2)中壓用戶供電系統及其設施:從各變電站(發電廠)10(6,20)kV出線母線側隔離開關至公共配電變壓器二次側出線套管,直至10(6,20)kV用戶電氣設備邊界點的供電網絡及其連接的中間設施。

(3)高壓用戶供電系統及其設施: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各變電站(發電廠)出線母線側隔離開關至相應電壓等級用戶設備分界點的供電網絡及其連接的中間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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