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具備法定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限制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壹個比較寬泛的概念,這裏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110,壹則“土地使用期滿後將無償收回土地”的新聞引起各方關註。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律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我國土地使用制度的法律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劃撥、轉讓、租賃、入股等方式取得。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再次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包括買賣、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