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裝修公司與裝修工人的勞動合同

裝修公司與裝修工人的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如果裝修工人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合法的勞動合同,並在工商部門進行了登記,工人在工作中發生意外或身體受到傷害,可以要求相應的賠償。但如果兩者之間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壹旦工人受到意外傷害,勞動部門不會受理索賠,裝修工人只能通過法院民事訴訟起訴獲得人身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 上一篇:住房公積金需要交多少年?
  • 下一篇:自考生與統招:異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