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合同糾紛優先通過協商解決,程序比較簡單,可以去當地建設機關房產管理部門協調;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如果有消費欺詐的問題,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法律依據
住宅建築內部裝修管理辦法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管道堵塞、漏水、斷水斷電、物品損壞等由裝修人負責維修和賠償。住宅樓室內裝修活動造成的;屬於裝修企業的責任,裝修者可以向裝修企業索賠。
裝修人擅自拆除、改動供熱、燃氣管道及設施的,由裝修人負責賠償。
第三十四條裝修人因住宅室內裝修活動侵占公共空間,造成公共部位和設施損壞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修活動未申報登記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