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住建築內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並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減輕和避免對周圍居民的環境噪聲汙染。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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