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20%。所以以合同中規定的租賃期限為準,不超過合同金額的20%,是壹年還是幾個月,要看合同中規定的期限。房屋租賃押金壹般是在市場上先交壹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然後再收壹個月或者幾個月的房租。具體細節應由租賃雙方協商決定。租房押金怎麽收沒有具體法律規定,壹般由雙方協商解決。房屋租期長短、房屋裝修程度、家具家電數量和價值等因素。目前市場上的慣例是按照“交三送壹”的標準交押金,也就是三個月分期交房租,同時交壹個月房租的押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