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業內人士認為,如果是營業廳沒有充話費的工作人員的失誤,不存在不當得利。相反,如果自己充錯了話費,在對方不願意私下和解的情況下,可以選擇訴訟解決糾紛。別傻了,隨它去吧。根據民法通則,任何不當得利都必須在沒有依據的前提下返還給受害人。
從運營商的角度來說,由於充值不能撤銷,壹般建議消費者及時溝通,以充值或轉賬的形式私下退錢。當然生活中也有壹些特殊情況,因為充值金額大,對方不願意全額返還。邊肖以前在網上見過這樣壹個特例。用戶小賈在使用手機的過程中突然被充值5000元。這麽高的話費,對方要求退款也無法遵守。因為小賈認為並不是自己的過錯導致了對方的錯誤,而且5000元的金額是從正常的消費能力來講的。假設每個月用50塊錢的話費,也就600塊錢,5000塊錢的巨款可能要用七八年!妳的手機號可能七八年都不用了。怎麽能平白無故的承擔對方的錯誤,給自己充值5000元?事件可以說是合情合理,對於小賈,在雙方的溝通下也只能各退壹步。
最後,邊肖還期待未來有壹天,在充值的過程中,運營商可以提供預警服務,延遲到賬或者取消充值,這樣就可以有效避免充錯話費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