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法律行為是壹種民事行為,不同於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是指行為人在法律規定的條件已經滿足的前提下,表示壹定的內心意思,從而依據法律造成壹定的法律效果的行為。主要包括意圖告知行為、概念告知行為和情感表達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第壹百三十四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兩個以上當事人的意思壹致成立,也可以單方成立。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成立。
第壹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