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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壹個法律問題:新房裝修,水管漏水誰負責?

有如下三種情況:

1.新房管道保修期2年,防水5年。在此期間,發包人應承擔任何問題的責任。

2.如果中途私自更改,由相關方負責更改。物業部門協助處理。

3、如果以上原因都有,只能找到漏水的原因,才能確定責任。

物業是房產物業管理機構,開發商賣的是房產。也就是說,物業不對妳的物業質量負責,而是根據物業合同負責維修。房地產開發商是房地產質量問題的責任主體,起訴物業沒有意義。

擴展數據:

漏水有三個主要原因:

壹是因為建築質量問題導致漏水,開發商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是屋內有設施設備年久失修,導致漏水;

三是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因裝修、改建、使用不當造成漏水的,房屋相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按照各自的責任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需要註意的是,只要是比鄰而居,漏水問題就應該由鄰方承擔。相鄰關系問題本質上是產權問題,應先確認漏水設施的產權歸屬。”

房子裏有屬於全體業主的設施設備。壹般來說,* * *內的設施設備的維護是由建築物的產權單位或管理單位負責的。

《物業管理條例》還規定,業主繳納的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 * *部位、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因此,此類漏水案件的賠償主體應該是涉訴建築物的產權人或管理方。”

人民網-樓上漏水,樓下公共管道損壞,誰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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