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所有的核酸檢測機構都是按照“應檢、願檢”的原則向社會公眾提供服務,而被檢測者能否獲得醫保支付,取決於被檢測者是否被歸為“應檢”。核酸檢測可以通過醫保報銷。國家醫保局已於2020年6月19日要求各地按程序將核酸檢測等項目納入醫保。地方政府要在綜合考慮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需求、當地醫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礎上,將在新冠肺炎開展的核酸和抗體檢測項目及相關耗材按程序納入省級醫保診療項目目錄,並同步確定支付條款。
法律依據:關於進壹步鞏固成果,提高醫療機構新冠肺炎防治能力的通知二。如果通過會診和體檢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感染,應進行核酸檢測等相關檢查,進壹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對新冠肺炎的疑似或確診患者,醫務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登記、報告和隔離,及時轉送指定醫院進壹步診斷或治療,不得讓患者擅自轉院或出院。這部分人群的核酸檢測是可以報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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