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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執法大隊的講話

(壹)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協調民族關系,處理與少數民族權利保障有關的事項;做好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工作,及時處理民族關系;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因民族問題引發的突發事件;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促進宗教活動正常化,維護宗教領域穩定;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引導和推動宗教活動;指導和幫助宗教團體加強內部管理;處理宗教團體和活動場所需要政府部門協助和協調的壹切事務;會同有關部門制止不正常的宗教活動,配合政法部門揭露和打擊各種披著宗教外衣的違法犯罪活動,抵禦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及時處置因宗教問題引發的突發事件。

(四)了解和掌握西方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和宗教對我國進行滲透的信息;調查研究本地區民族宗教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和發展趨勢,及時提出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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