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散裝食品是指無包裝食品、食品原料和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鮮水果和蔬菜,以及原糧、新鮮冷凍畜禽產品和需要清洗加工的水產品。
銷售單位僅限於超市和商場,不包括餐飲和集貿市場。散裝食品在銷售的時候是拆封散放的,以最小的單位存在,或者不包裝零星銷售。散裝食品因其靈活的銷售重量和相對便宜的價格吸引了眾多消費者,其市場份額占所有食品的壹半以上。
食品經營者儲存散裝食品時,應當在儲存地點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時,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聯系方式。
我們都應該註意食品的衛生和安全,非法重新包裝的食品往往不衛生。通過上面的分析和回答我們知道,非法分裝食品會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會被罰款。如果更嚴重,他們將被責令停產停業,最終可能被吊銷許可證。
法律依據: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化妝品;非法化妝品貨值金額不足1000元的,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0000元以上的,處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並移交公安部門,企業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員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