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飼料管理辦法》於2018 1生效。是對寵物飼料生產、銷售和使用的規範,旨在加強對寵物飼料的監管,維護消費者權益,保障寵物健康。《辦法》規定,寵物飼料必須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必要時應當進行檢驗和檢測。同時,生產企業和經營者必須標註產品名稱、成分、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嚴格按照標準生產和銷售,不得混淆、虛假或者誤導消費者。此外,生產企業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和技術實力,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保證寵物飼料的質量安全。經營者必須執行進貨查驗制度,查驗寵物飼料的合格證明和相關文件,確保銷售的寵物飼料符合規定要求,不得銷售過期、變質或者有問題的產品。對於違法違規的生產企業和經營者,《辦法》還規定了嚴格的處罰和責任追究措施。
《寵物飼料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生產、銷售和使用寵物飼料的相關企業和個人。其中,生產企業應當依法取得相關許可,經營者包括從事寵物飼料批發和零售的單位或者個人。
《寵物飼料管理辦法》的出臺,為寵物飼料市場的規範有序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和寵物的健康,對生產企業和經營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進了行業的良性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寵物飼料管理辦法第八條寵物飼料生產企業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經國家規定的機構進行的相關檢驗、檢測符合標準要求,方可上市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