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作弊已經引發刑事責任。2015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其中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體處罰如下:
(1)為他人實施前款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將第壹款規定的考試試題、答案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進行考試作弊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三)代替他人或者允許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壹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此外,教育部發布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文件對自學考試作弊行為也有明確的處罰措施,包括取消本科目考試成績、暫停考試、延期畢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