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動物診療許可證
2、動物防疫合格證。
3.營業執照。
設立動物診療機構,應當向動物診療機構所在地的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動物診療許可證申請表。
2.動物診所的地理方位圖、室內平面圖和各功能區布局圖。
3.動物診所使用權證明。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
5.執業獸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設施和設備清單。
7.管理體系文本。
8.執業獸醫和服務人員的健康證明材料。
綜上所述,開寵物醫院需要的資質如上圖。
法律依據:
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
第六條
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固定的動物診療場所,動物診療場所的使用面積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動物診療場所的位置距離動物飼養場、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和動物市場不少於200米;
(三)動物診療機構應當有獨立的出入口,不得設在居民樓或者醫院內,不得與同壹建築的其他使用者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門診、隔離室、藥房等功能區;
(五)具備診斷、消毒、冷藏、常規檢驗、汙水處理等設備;
(六)有醫療廢物臨時處理設施,委托專業處理機構處理;
(七)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動物的隔離控制措施、設施和設備;
(八)有與動物診療活動相適應的執業獸醫;
(九)具有健全的診療服務、疫情報告、衛生安全防護、消毒、隔離、診療廢物暫存、獸醫器械、獸醫處方、藥品和無害化處理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