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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證據的含義

書面證據是指作為憑證的文件,如發票、借據和合同。

基本解釋:

書面證據。

《老殘遊記》第十八回:“隨意翻案,找出兩張錢偉寫的紙。”

《二十年見證的奇遇》第六回:“除此之外,是寫給他的。”?

魯迅《流浪孤獨人》:“父親去世後,因為拿走了我的房子,就讓我在筆上畫花。”

同義詞:

憑證、憑據、書證、書證、。

英語翻譯:

書面質押說明寫作有用的法律證據。

書面證據的基本信息(拼音、發音等。):

簡寫:書面證據。

傳統:書面證據。

拼音:zì jù。

書面證據的含義和解釋:

用作憑證的文件。如合同、借條等。

《普通話指南》。卷二》:“弟子是不是壹去鋪子就寫了這個字據?」

判刑的書面證據上有他的親筆簽名,不可能是偽造的。

手寫證據有法律效力嗎?

1.手寫書證的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書證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書面證據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的,該書面證據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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