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評分法是將按質量分級的項目通過評分進行量化,可用於定性排序問題的綜合評價。其核心內容是對不同等級的評價給予不同的分數,並在此基礎上進行綜合評價。
順序如下:
1,確定評價項目,也就是用這種方法評價哪些指標。
2.制定評價等級和標準。先制定出各評價指標的統壹評價等級或評分範圍,再制定出各評價指標和各等級的標準,以便評分時掌握。這個標準壹般是定性和定量相結合,也可能是定量,也可能是定性,要看具體情況。
3.制定壹個評分表。內容包括所有評價指標及其評分和得分,格式如下表所示:
4、根據指標和等級評分。評價者收集與指標相關的信息,對評價對象進行評分並填寫表格。評分的方法壹般是對壹個指標的達成程度做出等級判斷,然後進壹步細化,在這個等級的分數範圍內,給壹個具體的分數打分。這往往是不同評價對象之間的橫向比較。
5.數據處理和評估。
(1)確定每個單項評價指標的得分。
(2)計算各組綜合得分和評價對象總分。
(3)評價結果的應用。各評價對象的綜合得分按原評價目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