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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整體安全的保障是什麽?

國家安全工作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

國家安全工作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目標,以政治安全為基礎,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走出壹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之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領水和領空神聖不可侵犯。國家建設強大而穩固的現代化邊防、海防和空防,采取有效的防衛和管理措施,維護領土、領海和領空的安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國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空間、電磁和網絡空間等其他主要安全領域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第三十二條國家根據邊防、海防、防空等重大安全領域防禦的需要,加強國防力量建設,建設作戰、指揮、通信、測控、導航、防護、交通、安全等國防設施。各級人民政府和軍事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國防設施建設,保護國防設施安全。

國家安全工作應以人民的安全為目標:

以人民安全為宗旨,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必然要求,是黨的性質和宗旨的重要體現。中國* * *產黨是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利益的無產階級政黨。黨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目的在於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人民生存發展的基本條件,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展。以人民安全為宗旨,堅持以人為本、以人為本,堅持國家安全壹切為了人民、壹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實國家安全的群眾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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