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司法程序和法律程序壹樣嗎?

司法程序和法律程序壹樣嗎?

法律分析:是的。法律程序的標題是司法程序。是指從起訴到審判的時間。根據案件的簡單和復雜程度,司法程序可以分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為:起訴、受理、審前準備、開庭、領取審判書;簡易程序是指當場行政處罰的壹種適用程序,所以也稱當場處罰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有本法第壹百五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經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變更管轄的,從變更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內審結。可能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到壹個半月。

  • 上一篇:如何處理專利侵權糾紛
  • 下一篇:初始50%增長政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