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何填寫租賃合同的日期
1.填寫租房合同的日期可以寫明從xx年xx月xx日到xx年xx月xx日。租賃合同期限超過6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書面形式或者期限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04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維護等條款。
第705條規定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707條規定
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流程是怎樣的?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流程:
1.租賃雙方應持第二條規定的相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處登記。
2.租賃工作人員應審核文件,監督租賃合同,並在初審後簽署初審意見。
3、在壹審基礎上通過二審,簽署二審意見。
4.雙方繳納規定的稅費後,向承租人發放房屋租賃登記證。
5、在手續齊全、審核無誤的情況下,三天內完成。
6.收費標準:收取年租金的2%作為租賃監管費,雙方各承擔1%。
填寫租房合同的日期可以寫明從xx年xx月xx日到xx年xx月xx日。租賃合同期限超過6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書面形式或者期限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