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房不簽合同能不能退需要具體分析:
(1)出租人未簽訂合同並支付定金的,定金雙倍返還;
(2)承租人反悔,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6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簽訂租房合同需要註意哪些事項?
簽訂租賃合同時的註意事項如下:
1.要求房東出具房產證和房東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壹份,核實後簽合同。簽訂《租賃合同》時,要寫明租賃期限和租賃的具體地址,要求填寫的具體地址與房產證壹致;
2.在合同中寫清楚室內設施,包括家具和家用電器等。如果需要裝修,也要在合同中註明,避免以後出租時產生不必要的糾紛。明確寫出水電費、寬帶網費、物業費、有線電視閉路費等誰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