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辦方職責:負責賽事活動的指導、協調和控制。組織相關企業積極參與競賽,並對賽事策劃、法務、宣傳報道等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
2.主辦方職責:負責活動的策劃和組織實施。其中包括:
市通信與互聯網協會主要負責活動的策劃、組織與實施,版權、使用權、參賽協議的簽訂以及大賽創意品牌的保護。
市網絡媒體協會負責組織本市主要網站,利用博客、聊天室、QQ、MSN、網絡音樂沙龍等網絡技術手段和發布平臺宣傳大賽活動、參賽作品和作者,並負責網站投票、手機投票和總結等工作。
3.協辦單位職責:大賽網站和基礎電信運營商負責為大賽提供優質的互聯網、移動網絡和固網互動平臺,利用自身網絡平臺宣傳賽事,結合大賽提供優惠的寬帶接入、鈴聲下載、短信互動等相關服務,並根據需要與協會簽訂參賽作品版權使用協議。
4.支持單位職責:深圳報業集團、深圳廣電集團負責賽事活動的具體宣傳,包括賽事啟動推廣、參賽作品專家評審、投票互動評價、獎項結果公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