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在司法實踐中,經常會有涉及民營企業的案件。老板被抓,企業失靈,工人下崗?的特點。壹些家族式的民營企業,當其負責人被捕判刑後,所管理的企業要麽無法經營,要麽面臨破產,不利於經濟發展,還會造成社會不穩定,有時會引發群體性事件。
有鑒於此,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保障就業和民生為宗旨,以防止類似情況發生,避免因案件影響企業經濟發展和對員工造成損害。經過反復探索,提出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使其成為新時期檢察服務經濟發展的壹大亮點。以保護企業穩定發展、營造法治營商環境為目標,積極推行少捕、慎訴、慎押、認罪、從寬處罰等政策措施,讓企業從案例中吸取教訓,督促企業守法經營發展。
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會反響,使企業獲得了新生,促進了企業的正常發展,增加了企業收入,為國家產生了所得稅,帶來了地方經濟發展,吸納了大量人員就業。目前,涉企合規改革試點工作已擴大到全國61家市級醫院和381家基層醫院。
總之,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是壹次大膽的探索和嘗試,必將使企業煥發出勃勃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