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和黨內法規。中國* * *產黨自成立以來,致力於制定、修改、實施和維護黨章。黨的中央領導集體對此也作了許多重要論述。十壹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夕,鄧小平總結了黨執政以來特別是文化大革命以來的歷史經驗教訓,鄭重指出:“黨章是最根本的黨紀和黨法。”這是對黨章的本質和地位的第壹次深刻揭示,它至少包含兩層含義:第壹,黨章是黨的章程;黨章是黨立黨、治黨、治黨的總章程;中國* * *產黨作為政黨組織,不是政權機構,沒有直接制定法律的權力。
法律依據:我國第四十條黨的紀律* * *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堅持前車之鑒、治病救人,嚴明紀律,查處違規行為,抓早抓小,防止貽誤時機,根據錯誤性質和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臉紅出汗”成為常態,紀律處分和組織調整成為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嚴重違反紀律和刑法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嚴禁違反黨章國法對待黨員,嚴禁打擊報復和誣告陷害。違反本條例的組織或個人,必須受到黨紀國法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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