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憑《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機動車駕駛證核發者或違法行為人在車管所進行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後,車管所進行科目壹考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俗稱筆試);考試合格後,車管所將按規定清除機動車駕駛人違法累積記分,並出具《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
(3)持《機動車駕駛人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到違法處理大隊窗口繳費,並保存好發票。還駕照的時候需要作為付款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之壹,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車輛駕駛員血液和呼吸酒精含量的閾值和測試4.1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員飲酒後或酒後駕駛血液中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汽車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
酒後駕車≥20,< 80
酒駕≥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