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駕加逃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後逃逸,如果造成人員傷亡,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的;
3.交通肇事後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後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
1.在主體上,如果犯罪主體是年滿16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則交通肇事罪可以成立;
2.客體上,侵害的客體是交通安全;
3.主觀上,主觀方面是過失;
4.客觀上必須發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
綜上所述,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的行為,其目的是推卸、逃避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