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實施
第三十五條?車輛變更車道不得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讓借道行駛的車輛或者行人先行;?
(二)按順序行駛,不得頻繁變更機動車道;?
(三)不得壹次變更兩條以上機動車道;?
(4)左右車道車輛變道同向行駛時,左車道車輛讓右車道車輛先行。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四十四條?道路上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車道,右側為慢車道。在快車道上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如果沒有達到速度,他們應該在慢車道上行駛。
摩托車應該在最右邊的車道行駛。如果有指示行駛速度的交通標誌,以指示的行駛速度行駛。慢車道的機動車超過前車時,可以借用快車道行駛。?
道路上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機動車變更車道不得影響在相關車道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122交通網-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