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購不違法,逃稅才是犯罪。”
按照海關的規定,5000元以下的自用物品是免稅的,但如果轉賣牟利,就是商業用途的物品,即使少量也不能免稅。
其次,要看帶回國超過5000元的物品是否已經申報。對於進出境的個人物品,海關以“自用、合理數量”作為驗放的基本原則。自用是指旅客攜帶自用物品,贈送親友,而不是出售、出租牟利或收取雇傭費,合理數量是指海關根據旅客的旅行目的和停留時間規定的正常數量。
最後要看代購是否合法,或者是否申報納稅。根據我國《海關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和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並接受海關監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四十六條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和郵寄進出境的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接受海關監管。